You can also log in to the account below.
美国儿童用产品,玩具等的进口条件
■ 概要
进口到美国的消费者产品(Consumer Product)中玩具及儿童用品为了保护儿童的健康和安全而有着特别严格的管制。
儿童用产品是被消费者产品安全法(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 : CPSA)所保护, 2008년实行的消费者产品安全改善法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 : CPSIA)强化了各种进口条件。
对于儿童产品相关法令的执行机关为监督消费者产品安全问题的独立研究机构 联邦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 : CPSC),其主要管制范围为安全规格的遵守,特定的标签标识,第三方试验机关的检测,儿童用产品认证书(CPC)的取得等。
■ 相关机关
ㅇ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 :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
ㅇ海关国境保护局(CBP :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 法律根据
ㅇ儿童安全保护法 : Child Safety Protection Act(CSPA)
ㅇ消费者产品安全法 :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CPSA)
ㅇ消费者产品安全改善法 :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CPSIA)
ㅇ联邦有害物质法 : Federal Hazardous Substances Act(FHSA)
ㅇ玩具安全标准 (ASTM F963-08, 11)
■ 管制对象,进口条件
儿童用产品在消费者产品中属于特别管制的品种,所以其进口者和制造者需要判断自己所涉及的产品是否为儿童用产品。
判断儿童用产品与否的最终权限并非在其进口者或制造者,而是在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 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改善法(CPSIA)上儿童用产品的判定标准如下。
1) 儿童
此处的儿童为0~12岁. 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判断哪个产品为儿童用的标准为考虑如下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的。
ㅇ产品使用说明书(包括标签)中标示的内容。
ㅇ适合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包装,标示,促销,广告的情况。
ㅇ一般消费者认为该产品的使用年龄为12岁以下儿童的情况。
ㅇ参考CPSC发行的年龄决定基准书(Age Determination Guidelines)
儿童用产品为玩具或人偶,装饰品,运动器材,游戏机,床上用品,教材,幼儿用品(0~3岁)等等。
甚至消费者为儿童的人气造型照明器具或DVD,CD也是儿童用产品.但儿童产品的包装箱等不被使用的配件不是儿童产品。
3) 进口条件
进口到美国的玩具或儿童用品要符合消费者产品安全改善法(CPSIA)。 该责任在于美国进口企业,对进口物品的主要限制和条件如下。
■ 成分限制
☉ 铅含量限制
消费者产品安全改善法(CPSIA)规定儿童产品所含铅量的标准,为了满足其标准需要第三实验机关的义务性检查和认证书。
1) 产品表面的油漆及表面覆盖物
2009 年 8 月 14 日 以后制造产品的油漆及表面覆盖物中的铅含量要在0.009%(90ppm) 以下。- 浓度应是指在干燥状态的油漆膜的非挥发性的重量。
2) 总量铅成分
ㅇ2011 年 8 月 14 日 以后制造的产品铅总含量要在0.01%(100ppm) 以下。(此标准是指在产品中可接触部分的铅总含量。)
ㅇ作为例外,产品满足如下三种条件时不受到100ppm 规定的适用。
- 产品的启动需要铅,或用技术原因不可去除铅。
- 产品进入口腔或吞食的可能性很低。
- 不适用上述标准也不会对公共卫生有恶劣影响。
3) 自行车及相关产品
该产品的铅含量上限为300ppm以下。
☉ 可塑劑 - phthalates含量限制
可塑剂是可将坚硬的塑料软化的化学物质,美国对特定可塑剂的含量进行限制,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将拒绝进口。
1) DEHP, DBP, BBP 系列的可塑剂含量在 1000 ppm (0.1%) 以下
在其上的情况将永久禁止贩卖玩具及育儿产品。
2) DnOP, DINP, DIDP 系列的可塑剂含量 1000 ppm (0.1%) 以下
在其上的情况将暂时禁止贩卖孩子可放进口腔的玩具和育儿产品。
※ 可塑剂含量限制不适用于儿童触摸不到的部分。
※ 可放进嘴里的玩具 : 12岁以下儿童有可能放进口腔的玩具,部分尺寸小于5CM的玩具也被视作可放进嘴里的玩具。
※育儿产品 : 为3岁以下幼儿生产的睡眠道具,餐具,帮助睡眠和用餐的辅助道具。
※ 2012年 1月 1日 以后制造的产品,需要在第三方实验机关进行特定塑化剂含量证明。
■ 强制实验及认证书规范
☉ 第三方实验机关的实验
1) 实验对象
美联邦法或消费者产品安全改善法(CPSIA §102)对近乎所有的儿童产品规定,都有着必须接受第三方实验机构的实验和得到 儿童产品安全认证(CPC)的义务.该义务承担方为在美国的进口者。
2) 例外 1 - 一般纸质印刷物等
虽然是儿童用品,但不可能含有铅的材料,用一般性纸质材料制造的书籍和印刷品(Ordinary paper based printed materials), 食品,化妆品,自行车金属部件等无需接受第三方实验机关的检查。
※ 注意: 书或印刷物用非纸质材料例如金属或塑料制造的情况下将不会被免除检查,还有面向未满3岁儿童的书籍,包含娱乐要素的书,与书附带的玩具和产品不被看做不同的书,所以还需要进行检查。
3) 例外 2 - 小批量制造者(small batch manufacturer)的特例
① 适用的儿童产品
消费者产品安全改善法(CPSIA)为了减轻小批量生产机构的负担,如符合如下条件则可省略强制性检查。
被省略的小批量生产者将无需提供第三实验机关所出具的儿童产品认证书(CPC : Children's Product Certificate). 但还是需要一般性一致认证书(GCC : General 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制造者和进口者符合如下小批量制造者的条件的话,进口者也可以注册为小批量生产者并得到例外的适用。
ㅇ上一年的消费者产品总销售额不超过约100万美元(准确来说是 $1,052,913)的企业,
ㅇ该企业在上一年制造的同一类型产品不超过 7,500 个,
ㅇ该制造企业或进口者在之前已经在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注册为小批量生产者※ 注册网站 : http://saferproducts.gov/SmallBatchManufacturers/
② 适用以外的儿童产品
符合上述条件的小批量制造者或进口者的如下产品还是需要进行第三方实验机关的检测,如下产品必须经过第三实验机关的检查成绩书为基础得到儿童产品认证书(CPC : Children's Product Certificate)。
※含铅的油漆产品,幼儿床,奶嘴,儿童用金属装饰品,儿童用秋千座椅,步行器,坚硬的幼儿或儿童用品等
☉ 实验机关,标准,方法等
1) 实验机关
有着第三实验机关检查强制性的儿童用品的检查必须要在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所认可的第三实验机关进行才被视作有效.未登记机构进行的实验在进口到美国时没有效果,并会拒绝进口或进行反送。
CPSC登记的第三实验机关不一定要在美国本土,也可以在美国以外的国家,从下表中找出最便利的实验机关.
※ 登陆在CPSC上的实验机关表: http://www.cpsc.gov/cgi-bin/labsearch/
2) 实验标准
ㅇ实验标准为对法令所规定的儿童产品限制标准. 可在如下网站查询各品种的相关法令,实验需要与否,限制事项,实验方法等。
https://www.cpsc.gov/Regulations-Laws--Standards/Regulations-Mandatory-Standards-Bans
ㅇ以前美国 实验材料协会(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and Materials : ASTM)所规定的玩具安全标准为自律遵守,但最近 消费者产品安全改善法(CPSIA)对上述 ASTM 安全标准进行了义务化。 (ASTM F963-08, 11)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Standard Consumer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Toy Safety)可以在如下的 ASTM 网站进行收费获取。 (约 70美元~90美元)
http://www.astm.org/Standards/F963.htm
3) 实验的实施
ㅇ实验为其义务者对产品样本和实验费用提交给第三方实验机关并开始. 具强制性的儿童产品必须在CPSC登记的第三实验机构,按照美国的安全标准进行实验,其实验成绩需满足安全标准。
ㅇ实验种类分为 ① 为最初认证的实验, ② 材料变更实验, ③ 定期实验等三类
其中材料变更实验只需对变更的材料进行实验,其进口者根据实验结果可以拿到新的儿童产品认证书(CPC)。 (制造者,制造设施,制造工艺等的改变,因为会影响到产品整体,所以与材料变更实验不同,需要进行全面的再检查。)
定期实验的前提是该产品会持续的生产,至少要在一年里接受一次以上的检查。
4) 费用,记录等
ㅇ实验费用按机关有所不同,被要求的实验项目,每件需要多少份实验都对费用产生不小的影响.这些费用对进口者或制造者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实际上每个实验大概需要300到4000美元的费用。
ㅇ受实验产品的义务者需要保存实验记录5年。
☉ 认证书的发行,提供等
ㅇ儿童产品认证书(CPC : Children’s Product Certificate)为根据第三实验机构检测结果,证明该产品符合美国规定的书面证明.从外国进口的物品发放认证书的主体只有美国的进口者,第三实验机构,外国的制造者等发行的认证书是不具有效力的。
ㅇ进口者需要在每次进口时附带在儿童用产品本身或货物中.且进口者需要把儿童产品认证书提供给零售商和流通企业.要是进口过程中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 或海关国境保护局 (CBP :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有需要的话,进口者需要提出其儿童产品认证书(CPC) 副本。
ㅇ儿童产品认证书(CPC)无特别的样式,但必须要用英语来进行书写,且需要如下必要因素。
- 产品的说明
- 获认证的安全规则
- 进口商情报
- 检查结果保存负责人情报
- 制造日及制造场所
- 检查日及检查场所
- 检查企业情报
※ 儿童产品认证书(CPC) 样本 : http://www.cpsc.gov/cpc
■ 产品标签
1) 追踪标签
进口到美国的儿童产品为了让制造者便于追踪和召回产品,义务性粘贴如下的追踪标签.标签为英语并附着在产品和包装上,且可永久辨认。
ㅇ制造企业,进口企业名
ㅇ产品的生产日期和场所
ㅇ产品编号,生产LOT编号
ㅇ仔细的制造工艺,及其batch号码,识别特性等
ㅇ容易确认制造者的识别标志
2) 警告标签
含有缠绕窒息危险的小部件的3~6岁儿童用玩具及游戏机需 按照儿童安全保护法(Child Safety Protection Act),有义务粘贴有警告标示的标签. 且3岁以下儿童用玩具或用品中直径小于1.75英寸的小球或小珠子被禁止进口。
■ 其他条件
☉ 长时间使用的儿童用品
幼儿用床,椅子,浴池,步行器等长时间使用的儿童用品为了便于召回,存在如下特殊要求。
ㅇ制造者给购买者提供收取人付费邮件,以便让消费者便于注册产品。
ㅇ制造者需要对购买者的注册信息进行保管,管理,保存。
ㅇ制造者需要把记载着制造者名,联络处,模型名及编号,制造日的名牌固定在每个产品上。
☉ 动植物材料制造的儿童产品
儿童用产品上使用了动植物材料时,受到 CPSC管制外还会受到美国农业部(USDA)旗下动植物卫生检查局(APHIS : Animal and Plant Health Inspections Service)的管制.(进口许可书,具备卫生证)
要是该动植物属于濒危物种(CITES), 需要鱼类及野生动物局(FWS : Fish and Wildlife Service)的进口许可书。
☉ 进口通关步骤
到达美国港口的产品有些不用检查就可通关,经过文件审查就可以通关,或者会经过实物检查后进行通关,儿童产品的检查必要与否,需要通关口岸的CBP和 CPSC共同或单独进行调查。
CPSC对该进口物品,在调查期间可以进行有条件的搬出,要是调查结果显示该儿童用品缺少必要条件的话,有权力让进口者将搬出的物品归位。
儿童用产品不符合美国的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其他进口条件的话,将不准进口,必要时会附带没收,反送,废弃,刑事处罚等措施。
■ 相关信息链接
ㅇ消费者安全产品委员会(CPSC)
ㅇ儿童用产品的限制情报
https://www.cpsc.gov/Business--Manufacturing/Business-Education/childrens-products/
ㅇ消费者产品安全改善法(CPSIA)
https://www.cpsc.gov/s3fs-public/pdfs/blk_pdf_cpsia.pdf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