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农渔村特别税
■ 概要
韩国的农渔村特别税是为了确保,提高农渔业的竞争力和扩充农渔村产业基础设施及开发农渔村地区事业而必要的资金来源为目的所征收的一种目的税。其课税对象为,获得关税减免优待的物品及征收个别消费税的物品。
进口农渔村特别税课税对象时,应在通关时与关税一同缴纳农渔村特别税。
■ 课税对象
ㅇ附加个别消费税的下列物品
-投钱机,娱乐用射击器具,以及其他娱乐用品
-狩猎用枪炮类
-芳香化妆品
-高级毛皮和其产品【除兔子皮及其产品和生毛皮】
-高级家具
ㅇ根据关税法或税收特例限制法获得关税减免的物品
■ 课税标准及税额
农渔村特别税的税额为,在进口物品的课税标准乘于有关农渔村特别税税率的金额。
☉ 课税标准
ㅇ关税的减免税额
ㅇ个别消费税额
■ 农渔村特别税非课税对象
在韩国可依据农渔村特别税法上规定的主体,用途等获得免税优待。
☉ 非课税对象
ㅇ对国家(包括外国政府)、地方自治团体或地方自治团体组织的减免
ㅇ以动植物的繁殖、养殖及改良种用而获得减免的物品
ㅇ依据国际协约、国际惯例等按关税法的有关规定获得减免的物品
ㅇ其他农渔村特别税法上规定的商品
■ 参考事项
ㅇ农渔村特别税法上以规定的课税对象和税率适用农渔村特别税,按主体、用途等是否符合免税对象还是免税物品等事宜,必须认真确认。
ㅇ因难以对商品的关税减免与否进行确认,因此本TCS系统没有并未反映农渔村特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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