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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产生电磁产品的进口监管
2021-05-27



美国产生电磁产品的进口监管




■ 概要


本品目与产生电磁波相关,是受美通信法以及联邦通信委员会(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规制的可能性最大的品目。


产生电磁产品需遵守美国技术规格、符合FCC规制事项,这并不是制造商或进口商自住选择,而是犟制而必需义务事项。


电磁设备是按辐射、导热或其他手段放出电磁能的设备,事实上几乎所有电器、电子产品都包括在电磁波规制对象内。


美国的进口商需认证相关机器满足美国技术规格,否则不能进口或销售。




■ 管辖机关(FCC)


美联邦通信委员会 (FCC :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是电磁资源的有效利用管理方案之一,规制主要电器和电子产品上发生的电磁干扰(EMI : Electro Magnetic Interference)。


FCC规制从电气和电子产品放出的不必要的电磁不影响空中通讯,主要技能为有效利用9KHz ~ 3,000GHz频带。


这种规制按联邦通信法实施,对于违反其法规产品,FCC有权对进口、分布、销售、展示、广告灯流通全部过程实施犟力制裁




■ 关联法律


ㅇ美联邦通信法(Telecommunications Act)

ㅇ美联邦规定(47 CFR Telecommunication)




■品目对象


进口美国的受FCC规制的产生电磁设备不是按设备别特定的,而是都包括产生电磁波的所有电器产品、电子产品、无缐或有缐设备、其配件以及构成要素。一旦产生电磁破,就不问其用途,还包括广播与通讯设备以及家用设备、个人设备、产业设备等。


美联邦规定按主要类别制定着产生电磁设备需要具备的犟制规格。发生问题的电磁设备和遵守规格如下。


ㅇ无缐电频率装置 (47 CFR part 15)

PC及周边设备、电视机、无缐通讯设备等大多数信息通讯设备类。

http://www.ecfr.gov/cgi-bin/text-idx?SID=98879067fce5fb3e3feeeba494a3b85f&node=47:1.0.1.1.16&rgn=div5


ㅇ 产业、科学、医疗用设备 (47 CFR part 18)

http://www.ecfr.gov/cgi-bin/text-idx?SID=98879067fce5fb3e3feeeba494a3b85f&node=47:1.0.1.1.18&rgn=div5




■ 进口要件


产生电磁设备进口到美国,除一般进口要件外,还需要①得到FCC承认、②附着必要的标签、③进口时向海关边境保护局(CBP :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提交额外宣告书。




■ 根据FCC的设备承认 (Equipment Authorization)


☉ 承认种类及程序


放出电磁产品进口者首先确认自己产品是否得到FCC承认。



未得到FCC承认的产品,进口商或制造商首先确认自己的产品在①检验(Verification), ②符合性声明(DoC :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③认证(Certification)中需要得到哪一种承认。


FCC的产品承认不一致地适用于所用产生电磁设备,不同产品别运营不同成人制度,因为其难度有很大的差异。

 

FCC的产品承认范围仅限于电磁兼容性,对人体的产品安全审查是其他机关的规制对象,不属于FCC规制对象范围内。


※ 参考

产生非意图电磁设备的承认区分 (47 CFR Part 15. §15.101)


设备区分

需要的FCC承认

TV广播接收机

验证

FM广播接收机

验证

CB接收机 

DoC 或 验证

超再生接收机

DoC 或 验证

扫描接收机

验证

雷达探测器 

验证

不属于47 CFR Part15的接收设备

DoC 或 验证

TV接口设备

DoC 또는 验证

电缆系统终端设备 

验证

独立型电缆输入选择器开关 

DoC 或 验证

Class B(个人, 家用)PC和周边设备

DoC 或 验证

CPU板和内部Class B(个人、家用)中使用的电源供应设备

DoC

Class B(个人、家用) 外部开关电源供应设备

验证

其馀Class B(个人、家用)数码设备和周边设备

验证

Class A(业务、产业用) 数码设备、周边设备、外部开关电源供应设备

验证

Access 宽带电力缐(Access BPL)

验证

其馀设备 

验证



1. 验证 (Verification - 47 CFR Part 2  § 2.902)


验证是指,制造商按照美国相关规定进行产品检验、认证自己产品符合美国技术规格的程序。验证结果显示符合美国规格,就不需要FCC的额外确认,可以发货到美国。


FCC对检验产品没有特殊邀请,就不用提交产品样本或试验数据、签发FCC的ID,也没有额外的手续费。


对于产生电磁产品,如有稳定的产生电磁标准,而且对通讯手段或其他产品操作影响不大,也都在验证对象范围内。


验证设备为产业、科学、医疗(ISM)设备、电脑设备(Class A - 商务用数码设备)、TV和FM接收机等。



2. 符合性声明 (DoC :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 47 CFR Part 2  § 2.906)


符合性声明(DoC)是指在承认程序简化与规制缓和方面,在国家规格与技术机关承认的试验所对一部分产品进行试验后,得到符合技术规格。


※试验所:美国政府公认机关的NVLAP,美国实验机关认可协会(A2LA),对于国外试验所,只有已签订相互承认协议(MRA : Mutual Recognition Agreements),而且得到按照FCC认证的、认可机关公认的试验所(test laboratory)才能认证DoC的实验资格。(现有的MRA国家:EU、日本、以色列、亚太经济组织等)


电磁产品在这些试验所签发的成绩书上被判为符合时,不用经过FCC额外程序,附着标签之后,就可以进行进口、销售、流通。


对于符合性声明对象,FCC没有特别邀请,就不需要提交产品样本或试验数据,标签不是FCC的ID,而需附着DoC相关FCC标签。此外,向FCC不用额外缴纳手续费。


符合性声明(DoC)产品一开始仅限于数码设备,后来扩大到接收机等,还包括个人用电脑和周边设备(Class B - 家用数码设备),CB接收机,超再生接收机,TV接口设备等。



3. 认证(Certification - 47 CFR Part 2  § 2.907)


1) 概要


认证是指对产生电磁产品,以认证申请者提交的说明书与试验数据位基础,根据FCC或其指定的电信认证机关(TCB :  Telecommunications  certification  Body)所签发的设备认证。


认证是FCC或其指定的电信认证机关直接管理下进行设备别承认,与没有FCC直接管理而自主性为基础的验证和符合性声明有所区别。

 

此外,认证申请者向FCC支付额外认证费用,认证产品需附着FCC赋予的识别编号(ID)。



2) 对象及认证机关


故意使用电磁能的设备等会重大影响通讯系统,因此被指定为认证对象。


认证对象设备是使用超宽带、软件无缐电技术、新技术的设备等,还包括手机、RF Light、微波炉、RC发报机、Family Radio、远程发报机、无缐电话、携带用无缐电话机等。(认证对象主要为美联邦规定47 CFR Part15,  Part68)


认证机关按设备种类不同,可分为①只通过FCC认证、②只通过电信认证机关(TCB)认证、③ FCC或TCB中选一个机关得到认证。



3) 认证程序


首先,调查决定自己产品在验证、符合性声明、认证中需要选哪一个程序,其中需要认证时进行以下程序。


① 进行试验

   根据FCC规定进行试验,不合格时不可申请FCC认证。需要2~3周。


② 获取设备登记编号(FRN)

   自己产品是认证对象设备时,需获取FCC注册编号(FRN : FCC Registration Number)。通过注册系统(CORES),可进行在缐办理。


③ 获取申请人的企业注册代码

   申请人第一次申请认证时,获取企业注册代码(GR : Grantee Registration)。



④ 提交认证申请书

   根据FCC样式731,向FCC提交设备认证申请书。可在缐提交。所需资料为试验成绩单、设计图、说明书、手册、配件目录等技术资料。附件为照片、标签、其他参考资料。


⑤ 承认

   资料无问题,FCC签发认证书。


⑥ 认真产品的发货与发售



4) 手续费


认证手续费按设备不同,最少数十美元到最多数千美元。(47 CFR Part 1 §1.1101 参考如下。)

http://www.ecfr.gov/cgi-bin/text-idx?c=ecfr;sid=89b546901cd3ece7d484718670846692;rgn=div5;view=text;node=47%3A1.0.1.1.2;idno=47;cc=ecfr#47:1.0.1.1.2.7


 

☉ 标记标签和说明书


以得到产品承认的设备,根据FCC规定附着标记事项,没有按规定标记的进口品不允许进口通关。


标记事项需要明确而不易脱落地用英语标记,根据验证、符合性声明、认证等承认种类有不同的标记内容。标记内容上需有产品名、像型号一样的唯一识别码(Unique identification),还需包含FCC商标与其产品已得到承认或不产生允许值以上的电磁等内容。

    

此外,在设备的标签或说明书上需记载注意事项、认证书、居住美国的负责人联系方式。



☉ 提交关于进口电磁设备的陈述书(Form 740)


每回进口产生电磁设备时,都需要记载FCC样式(Form 740),并向美国关税边境保护局(CBP :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申报。(实务上,通关代理人从进口商得到相关资料,并代理申报。)


该申报单上记载着,产生电磁设备的进口是否得到FCC认证、是否遵守技术规格以及其进口用途。


不提交申报单不可进口通关。


※ FCC Form 740

对进口危害身体电磁设备的陈述:Statement regarding the importation of radio frequency devices capable of causing harmful interference

http://transition.fcc.gov/Forms/Form740/740.pdf




■ 其他注意事项


ㅇ产生电磁设备的进口要件是极其技术性的和难解的部分,建议在相关专家的帮助下进行程序。


ㅇFCC承认是进口产品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在充足的时间和相互合作下进行程序,才能减少试验错误。


ㅇFCC只审查电磁符合性,其馀部分需要满足相关法令和其规制机关的要求,才能进口。

 



■ 相关网站


ㅇFCC承认指南链接

http://transition.fcc.gov/oet/ea/procedures.html#sec1


ㅇ关于产生微弱电磁设备的FCC指南

http://transition.fcc.gov/Bureaus/Engineering_Technology/Documents/bulletins/oet63/oet63rev.pdf


ㅇ故意辐射设备(Intentional Radiator)相关规定(47 CFR 15.201)

http://www.ecfr.gov/cgi-bin/text-idx?SID=317ccf473a894750fbf949b97f877512&node=47:1.0.1.1.16&rgn=div5#47:1.0.1.1.16.3.236.1


ㅇ无意辐射设备(Unintentional Radiator) 关联规定(47 CFR 15.101)

http://www.ecfr.gov/cgi-bin/text-idx?SID=317ccf473a894750fbf949b97f877512&node=47:1.0.1.1.16&rgn=div5#47:1.0.1.1.16.2.236.1


ㅇFCC网站

http://www.fcc.gov/


ㅇ美联邦规定 (47 CFR Telecommunication)

http://www.ecfr.gov/cgi-bin/text-idx?SID=58bc66a6ed95ba8f1260c132ad4b004a&tpl=/ecfrbrowse/Title47/47tab_02.t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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